4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伤亡伤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知包括:切实提高医疗应急工作重要性认识;提前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准备;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高效开展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加强医疗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工作。
(一)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与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公安、气象、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各类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以及事故灾难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洪涝、泥石流、地震、台风、极端天气等各类自然灾害应对准备和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医疗应急工作。
(二)完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多发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特点,明确各级各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责任分工,组织医疗应急队伍开展多场景、多部门协作的模拟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常见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医学救援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确保关键时刻各级各类队伍密切配合,各项医疗应急工作有序协同推进。
(三)开展自查整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开展防汛防涝防台风、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自查、检查,找准问题和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补足短板和不足,防止医疗卫生机构设施设备因灾受损,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源持续供应、医疗设备正常运转、专业人员及时到位、各项医疗救治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