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和农村卫生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确定了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其中之一就是完成了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还有许多卡点、瓶颈,重点领域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必须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应有之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要深刻理解“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重要表述的内涵要求,不断满足城乡群众多样化的健康新需求。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实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更多的精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好的人才、技术、管理、机制引向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时,要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持续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聚焦重点人群和疾病,持续提升乡村居民健康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持续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