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晚,四川调整上海市来(返)川人员管控措施:从6月12日0时起,上海市全域由A类地区调整为B类地区,对近7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居家隔离期间,共同居住人员应同时实行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接受共同居住人员隔离的,实行集中隔离。
对6月12日0时前已在我省隔离的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继续实行集中隔离至抵川后满7天。
各地要进一步摸排近期有上海市旅居史来(返)川人员信息,督促来(返)川前及时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规范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管理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