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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耗材及试剂供应商:
为保证临床使用需要,在我院纪委办的监督下,严格按照我院相关管理制度及规定,于2026年2月11日对响应该公告的一家供应商进行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4日,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27-8205677(纪委办),0827-8629061(药剂科)。
附件:附件1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