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合作运营服务商:
我司于近期发布的《南江县中澳医学服务有限公司共享充电宝合作运营服务项目谈判公告》中的部分表述需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内容“格式1-9 报价一览表(实质性要求)”内“比例分享运营收益(采购人 %)”调整为“固定价(含税等全部费用): 元。”
2.原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00时”调整为“2025年11月18日10:00时。”
本次澄清不改变原公告其他要求,各合作运营服务商请按修改后的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准备文件。
特此说明。
南江县中澳医学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