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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浏览次数:322次

我院对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进行市场公开市场调研,具体信息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二、项目内容

(一)基本情况

南江县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医务人员人数:701人(可以动态变动10%),核定病床数量:820张(可以动态变化15%),年度门诊次数:54万人次,年度出院人次:3.5万人次。

(二)保险对象

1.被保险机构:南江县人民医院

2.被保险人员:

1)取得国家法定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药士资格及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认定在本医院注册执业的医护人员。

2)经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批评定为医(护、技、药)师、士职称,现在医疗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经考试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的医护人员。

3)大、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内的医护人员。

4)对口支援我院的专家、外请来院会诊专家,来我院进修学习医护人员。

(三)诊疗执业范围

从事国家有关部门许可执业范围并登记注册,从事西医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公共卫生、口腔类别诊疗护理工作。一般不允许跨类别诊疗,特别情况下对于急诊抢救病人可予以初步救治,并通知有关专科人员到位急救。

(四)保险责任

在本文件列明的保险期间及承保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医疗纠纷事件,在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本文件的约定负责赔偿。

本文件所指的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包括诊断、治疗、护理环节。

本文件所指的诊疗活动包括所有在我院进行门诊、住院诊疗患者;

本文件所指医护人员包括上级医院来我院对口支援专家、来我院进修的医护人员、外请来院会诊专家、见习医护人员。

三、基本要求

(一)保单年度累计赔偿上限:不低于人民币 210万元;

(二)法律费用:不低于人民币6万元;

(三)每次事故纠纷事件每人(例)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1.法院判决理赔30万

2.诉讼前调解理赔30万

3.医调委调解理赔或卫健局调解理赔30万

4.医院内调解理赔20万

(四)保险期限:3年(第2年、第3年考核后续签)

特别约定:

1.每次事故(医疗纠纷事件)包括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绝对免赔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保险人不负责免交医疗欠费的部分。

3.承保医疗机构超过2万元的医疗纠纷案件保险公司需要派理赔人员一同参与处理。

4.“法律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包含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中。

5.本保单医护人员一年变动人数不超10%,保费不做调整(人数变动指被保险机构医护人员外出进修及外院到被保险机构进修、规培人员)。

6.本保单的理赔方式包括以下四种,被保险人可选择任意其中一种方式。

1)法院等判决理赔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含医疗纠纷、医疗过错),经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决的,按照法院判决被保险应支付的赔偿金额,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2)诉讼前调解理赔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未经法院判决,在诉讼前庭外调解,并制作诉前调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3)第三方调解理赔、卫健局调解理赔

发生医疗纠纷事故(含医疗纠纷、医疗过错),经属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卫健局调解,并制作医调委和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30万元。

4)医院内协商理赔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医院专家委员会认可,可能存在医疗不足行为导致纠纷发生,院方与患方通过协商达成谅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每人赔偿限额20万元。调解赔偿后,在事故发生的一年内,如患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被保险人败诉,在医疗损害责任每人赔偿限额范围内,保险人予以负责赔偿差额部分的费用。

7.追溯期:首年投保不设追溯期,续保按期内发生式向前追溯一年。

8.索赔方式:期内发生且期内索赔方式。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所推荐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五、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产品报价单和保险服务方案(见附件4,保险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法人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业绩清单(需提供至少2份委托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

8.资质证明文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资格,且具有具有经营医疗责任险种业务资格。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递交,需加盖公司鲜章。

六、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资料(请于文末下载附件模板)。

2.纸质资料(一份):将资料按照第五条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密封以及编写页码(不得使用其他方式装订),加盖公司鲜章后可邮寄至医院或现场递交。

★3.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视为无效(由此产生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七、调研安排

1.截止日期后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调研工作,请保持预留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调研。

2.快递地址:南江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办公室。

3.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  0827-8225537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4.接收资料(包括纸质资料)截止日期:2025年5月29日17:30(北京时间)。

 

附件:南江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项目市场调研报名表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