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设备信息:
1.调研项目清单及要求:
项目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安保服务 |
1项 |
1.主要内容是负责对南江县人民医院(老院区)所属区域的医疗秩序维护、治安、消防安全、医院职工和病员及陪伴的人身安全、设施设备等财产安全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以及医疗纠纷、恶劣气候等突发性安全事件的应对处置等工作。 2.相关人员中安保人员需持有保安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有中级或以上消防设施操作证。 3.人员数量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6人,安保人员≥10人; 4.所派驻的人员须有服务行业从业经验,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责任心强,并经严格政审,保证派驻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劣迹。 5.负责派驻人员的工资、津贴、体检、培训、服装、各种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并为派驻人员办理相关合法手续。 6.医院与派驻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意外(伤、亡、残),由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7.装备配置:由医院提供现有装备,出现耗损由供应商自行配置。 8.服装要求:由供应商提供冬装(1套/人*年),夏装(1套/人*年)、冬大衣(1套/人*年)、雨衣(1件/人*年)、雨靴(1双/人*年)。 9.为保证安保服务工作的高效,供应商应派驻一名项目负责人常驻甲方保卫科,在合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变动,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需征得医院同意。 10.供应商应根据医院特点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并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落实好各项制度,甲方将派专(兼)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1.供应商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的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12.所派驻保安人员配备要求: (1)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并定期接受体检,男性身高在≥165cm,女性≥160cm,相貌端正,大方得体,退伍军人优先。年龄小于等于50岁,≥20%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且身高170cm以上(包含);≥60%的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如身体及能力条件较好年龄可放宽至50岁,保安队长年龄酌情放宽至55岁,放宽年龄必须经医院保卫部门同意。 (2)政治素质: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 (3)业务技能要求: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熟悉医院环境,熟知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各类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初中及以上文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4)保安队长、带班班长,队员要接受医院面试。 13.所派驻保安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轮班制。 (2)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贵重财物、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开展治安保卫安全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和消除治安隐患; (3)负责医院的消防巡查:结合工作实际,预防为主,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医院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消防安全。保安人员是医院微型消防站队员及院第二防火力量队伍,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3分钟内)赶赴现场并有效正确实施灭火; (4)负责医院的防盗及消防日巡查、月检查: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消防重点单位每2小时巡查一次,包括夜间安全巡查),重点监控门诊区域、出入院处、病房、停车场、药库、电梯等其他公共区域; (5)负责医院内的车辆秩序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医院规定,保证120急救和119救援绿色通道和道路的畅通无阻; (6)具备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安保、消防等应急能力,及时并冷静处理火灾或突发事件,保证医院人员、财物及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医院安全; (7)负责医院医务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出现医患纠纷,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维护秩序。独立并有效制止在工作区域烧纸、摆花圈、拉横幅、设灵堂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保安(公司)队员报警,公安机关出面出警后并有效积极配合; (8)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对医院的干扰,特别是对恐怖分子、医托、盗窃分子的打击; (9)保安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巡查,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及时解决各科室、病区提出的问题; (10)巡逻保安人员,白天要积极维护医疗区、门诊大厅和院内道路的治安、交通秩序,禁止车辆乱停乱放,禁止摆设流动摊点,禁止院内违规搭建以及其他违反院规院纪的行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对医疗区以及院内治安巡逻,并做好消防每日巡查工作,同时加强院内摩托车、电瓶车及自行车规范管理。禁止院外做生意人员进医院内接水,主动抓好医疗区开水房管理工作。 14.其他要求:为保证安保人员值守时间不留空缺,可以在医院食堂解决值守人员值班误餐问题,费用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
2.参与要求:
(1)参与商家所报价格不得高于近1年内政府采购中标价格,并将中标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复印件,以及中标网页截图编制在调研参与文件内作为佐证。
(2)所提供的截图或中标通知书、合同等佐证依据不限制在调研参与供应商,仅限本次所报价,即调研参与商家可提供自己或其它商家的证明材料。
(3)清单中所列数量为本次调研商家报价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公告为准。
(4)供应商报价为包含人员工资、国家规定保险及意外险、服装费、装备费、税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服务费、公司管理费用、税金等直至项目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承诺函(见附件2);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4.报价表(见附件4);
5.法人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报名市场最低价格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供近1-2年内至少3家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7.报名产品的用户名单(见附件5);
四、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资料 (请于文末下载附件模板)。
2.纸质资料(一份):将资料按照第三条要求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密封以及编写页码(不得使用其他方式装订),加盖公司鲜章后可邮寄至医院或现场递交。
3.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资料视为无效(由此产生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研安排
1.截止日期后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调研工作,请保持预留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放弃本次调研。
2.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谭老师15282774411、0827-8222756,接受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3.快递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南江县人民医院保卫科,谭老师15282774411。
4.接收资料(包括纸质资料)截止日期: 2024年8月12日17:30(北京时间)。
南江县人民医院保卫科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