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关于资产清查核实批复以及医院相关要求,我院拟采购资产清查核实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现公开邀请合格商家参与,内容如下:
备注(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8万元。
2、超出预算金额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文件。
二、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三、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日17:30 截止
2、报名方式:电话或现场
3、报名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运营管理科 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23年 9月4日 15:00
5、开标地点:南江县人民医院行政4楼会议室
四、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报价单;
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 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针对本次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仅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参与商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函;
5、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证明资料及注册会计师3名及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7、提供服务内容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五、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1.清查基准日。
以2023年7月31日为资产清查核实的基准日。
2.清查范围。
2.1、对医院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对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土地、房产等,进行核对,明确权属关系,完善相关资料,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的,完善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对各类毁损、报废、闲置资产进行统计汇总,完善相关手续,上报财政进行处理;对出租、出借资产已到期或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应组织清收,并按规定执行;对清查出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书。
2.2、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未指定的无形资产不属清查范围。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1.第一阶段(预计5个工作日)。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具体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步骤,清查范围和清查方法。
2.第二阶段(预计20个工作日)。
进行实地盘点,填写清查盘点表,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国有资产经营收入核对,并对所有盘点结果进行汇总并和账务进行一一对比,分类整理盘亏、盘盈、毁损、报废、闲置数据,上报存在的问题。
3.第三阶段(预计20个工作日)。
总结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医院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对资产的盘亏、盘盈、闲置、报废进行后续处理,最终进行账务处理,使账务、管理系统、实物数据一致;对于资产清查中出现的盘亏、盘盈、闲置、报废等资产,上报财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据财批复统一进行账务处理。
4.第四阶段(预计10个工作日)。
协助上报本次清查结果,包括各类文件、资产清查明细表、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按财政局要求,更新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有关2023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5.第五阶段(预计10个工作日)。
制作并粘贴条形码标签;在贴标签的过程中进行二次盘点,将实物和固定资产台账再次进行核对,并且将帐实有出入的固定资产及时在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打印出正确的条形码标签并粘贴。
六、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及地点:
1.1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1.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备注:上述“服务要求及服务内容”和“商务要求”参与商家应以应答表形式(参考政府采购模板)提供,不得虚假响应,否则视为无效。
七、密封要求: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等相关信息,未按要求装订或密封的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电话:13568492128
监察室:张女士 联系电话:0827-8205677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光雾山大道红星段101号
南江县人民医院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