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南江县人民医院!

综合资讯
COMPREHENSIVE
  • 就医服务 MEDICAL SERVICE
  • 医院信息 INFORMATION
  • 医院办公室电话:0827-8222758
    保卫科:0827-8222756 (24小时值守)
  • 医院地址: 四川省南江县集州街道光雾山大道红星段101号
  • 媒体咨讯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浏览次数:555次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号)

当前,国外新冠疫情持续高发,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陕西省西安市疫情出现隐匿性传播和外溢,加之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我县“外防输入”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乡主动报备。所有返乡人员在返乡前要主动向目的地村(居)委会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后第一时间报告,如实告知旅居史,严格落实落地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持简约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聚集、不串门。随时关注疫情变化情况,近期重点关注西安疫情,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口冷链食品、口岸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应尽量减少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健康管理。对境外来(返)南人员,在入境口岸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期满闭环接送至集中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直至入境满21天,解除隔离后由社区进行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中高风险区来(返)南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查验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南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联欢、展销促销等活动,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各类会议、培训采取线上形式举办,不举办各类大型会议、线下培训。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落实防控措施。全县所有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健身房、建筑工地、理发店、餐馆、酒店、宾馆、网吧、KTV、游艺厅、棋牌室、麻将馆、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测量体温,督促扫“场所码”、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同时每日做好员工、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场所消毒通风等。

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尽量少触碰扶手等公共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置办年货时,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别存放,及时洗手和器具消毒;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加强个人防护,严格对内外包装进行消毒消杀,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

六、强化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不要自行服药,佩戴好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诊室、哨点)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符合条件的人群全面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从而产生更好的保护效果。

七、依法追究责任。请广大城乡居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引发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