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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综合监管通报

发布时间:2019-08-16    浏览次数:1313次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 年 7 月 30 日

2019年1-6月,省级医疗“三监管”共筛查发现耗材使用异常、门诊处方异常、住院重点药品使用异常、住院费用异常、检验检查异常、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异常、医疗技术应用资质异常和机构执业资质异常等八类问题线索1826条,认定不合理医疗行为问题180例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医疗机构6户次,医师记分处理74人次。责成医疗机构提醒谈话99人次,约谈170人次,扣罚个人及科室绩效工资132人次。现将2019年上半年通过医疗“三监管”发现问题线索查处的8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某医院手术不合理收费问题

2019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妇幼专科医院不合理住院费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3例患者住院病历记载实施手术项目为“腹腔镜下部分大网膜切除术”,住院费用明细显示手术收费项目为“腹腔内肿物切除术”,收费项目与手术项目不符,认定为“不合理(手术)收费”。鉴于首次发现该院“不合理收费”问题,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

案例2:某医院不合理检验检查问题

2019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合理检验检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患者诊断为“症状性癫痫;颈椎间盘突出”,行“下肢血管彩超检查”,在病历记录未查到开展该检查项目的依据,认定为“不合理检验检查(检验检查项目无适应症)”。鉴于首次发现该院“不合理检验检查”问题,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

案例3:某医院不规范医疗文书问题

2019年4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不合理门(急)诊药品使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患者门诊中药处方诊断为“纯红细胞再生性障碍性贫血”,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的通知》中关于中药处方诊断书写的规定,认定为“不规范医疗文书”。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

案例4:某医院用药疗程不合理问题

2019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合理住院药品使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住院患者病历诊断为“右肺肺炎”,使用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4ml雾化吸入治疗,总疗程19天,用药疗程长,且在用药5天症状消失后继续用药依据不足,认定为“不合理药品使用(用药疗程不合理)”。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医师记5分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每例病例不合理药品总费用的1-3倍扣除责任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案例5:某医院联合用药不合理问题

2019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合理住院药品使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住院患者病历中诊断为“多发性骨髓瘤”,在临床症状及各项检查指标均无异常的情况下使用注射用阿奇霉素和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两种抗菌药物联合抗感染治疗,认定为“不合理药品使用(联合用药不合理)”。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医师记5分处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2分,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每例病例不合理药品总费用的1-3倍扣除责任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案例6:某医院不合理耗材使用问题

2019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合理耗材使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住院患者病历行“腹腔镜左肾囊肿去顶术+左肾固定+左肾周围粘连松解术”,病历记录术中出血20ml,使用了速凌手术止血纱3片,认定为“不合理耗材使用(无正当理由超常量使用医用耗材)”。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医师记5分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每例病例不合理耗材总费用的1-3倍扣除责任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

案例7:某医院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2019年5月,省级医疗“三监管”平台在对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该院感染管理科医师金某某单张门诊处方费用高达16.677万元(省级监管医疗机构中排名第一)。经调查核实,发现该院感染管理科在对手术室、注射室、血透室等部门和病区进行消毒效果监测后,采用门诊收费方式收取门诊费用16.677万元(计1例次门诊患者),作为财务部门核算工作量依据,从而导致门诊次均费用过高表现与事实不符。省卫生健康委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加强处方管理,规范院内资金结算流程。

案例8:某医院医师帐号管理不规范问题

2019年5月,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不合理药品使用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该院1例住院患者病历中诊断为“哮喘慢阻肺重叠”,使用注射用胸腺法新依据不足,认定为“不合理药品使用(无适应症用药)”。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病历用药医嘱并非线索医师本人所开具,而是由同组下级医师使用其帐号开具。省卫生健康委根据《医疗“三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医师记5分处理。责令该院立即改正,并责成医院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全院通报批评,按照每例病例不合理药品总费用的1-3倍扣除责任人员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同时对于该院医师帐号管理不规范问题责令改正,对其中涉嫌超权限开具处方的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以上典型案例说明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仍需提高,在医院管理中仍然存在宽松软问题。各地各单位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对医疗“三监管”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监管平台作用,将其作为提升医疗质量安全、防范化解医疗风险以及助推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管结果应用,全面夯实医院及科室自我监管和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抄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省级监管医疗机构,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总队、省医疗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委(局)相关处室。